事业单位融资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融资租赁规定

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?【事业单位融资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融资租赁规定】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,应按照确定的成本,借:固定资产贷:长期应付款(按照合同或协议确定的租赁价款)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固定资产(差额)同时,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。在总价法下,“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”应以未来支付的租赁款总额(即租赁的最低付款总额)入账,同时要对“未付利息费用”(即租赁资产的最低付款总额与其起租日公允市价的差额)另设账户核算逐期登记其已付利息及结记未付利息费用,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“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”的备抵项目列示 。总价法的优点是能较清晰地反映承租企业的财务状况 。租入时的入账流程实例分析2004年1月1日,A事业单位与B公司签订一项采购合同,A事业单位从B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用于科研的特大型设备,合同约定,A事业单位以融资租入方式支付价款,该设备价款共900万元(不考虑增值税),在2004年至2008年的5年内每半年支付90万元租金,每年的付款日期分别为当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,安装期为1年,2004年12月31日设备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,发生安装费为40万元,所有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,该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,折旧年限为10年,为简化核算,假设每半年计提折旧一次,则会计分录如下(单位:万元):2004年1月1日融资租入时:借:在建工程900贷:长期应付款9002004年6月30日支付租金时:借:事业支出 90贷:银行存款90同时:借:长期应付款90贷: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在建工程 902004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时:借:事业支出 90贷:银行存款90同时:借:长期应付款90贷: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在建工程 90支付安装费时:借:事业支出 40贷:银行存款40同时:借:在建工程 40贷: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在建工程 402004年12月31日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:借:固定资产940贷:在建工程940同时:借: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在建工程 220贷: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固定资产 2202005年6月30日支付租金时:借:事业支出 90贷:银行存款90同时:借:长期应付款90贷: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固定资产 902005年6月30日计提半年固定资产折旧时:借: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固定资产 47贷:累计折旧472005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,每期账务处理与2005年6月30日相同 。通过以上处理,到2008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,“非流动资产基金——固定资产”科目累计贷方余额为:5640000[2200000 (900000-470000)×8]元,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640000(9400000-470000×8)元 。

    推荐阅读